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公开电话: 0572-2398765

监督电话: 0572-3399379

单位地址: 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1楼

邮政编码: 313000

信息公开专栏

其他单位

QI TA DAN WEI

    一、主要职责: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港澳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拟定外事、港澳工作的有关计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归口管理全市外事、港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和港澳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区重要外事、港澳活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外事、港澳工作。
  (三)负责管理、协调和接待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湖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相关事务。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办理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外宾接待工作。
  (四)协助处理突发性涉外案(事)件,以及境外湖州籍公民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五)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结好单位的国际交流、结好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工作。协助并督促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人员进行外事、港澳政策和纪律教育。
  (七)负责本市与港澳特区政府之间的交往事宜。负责本市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港澳特区政府派驻内地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港澳特区政府派驻内地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港澳特区政府重要代表团。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本市与港澳特区的交流与合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社会组织对外友好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负责外国重要民间团体、知名人士的联系和接待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下属事业单位简介
  (一)湖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为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承担与国外民间友好组织、友好人士的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2.承担湖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
   3.指导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
   4.指导全市各级对外友好协会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5.完成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湖州市外事服务中心为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承办市领导因公出国(境)相关事宜。
   2.承担因公出国(境)护照、通行证和签证、签注办理的辅助工作。
   3.承担因公出国(境)证照生物信息采集、收缴、管理等工作。
   4.承担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领事认证和有关国家因私签证办理的辅助工作。
   5.承担有关外事接待、外事培训和翻译咨询服务工作。
   6.完成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机构行政和下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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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节性办公时间——
  春秋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14:00-17:30
  夏季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冬季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