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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核

发布日期: 2025-04-08 来源:出国管理处

项目名称:

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核办理(F/M字类签证)

受理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办事类型:

审批项目 -> 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核办理

联系方式:

 

市外办:0572-2665087

吴兴区外办:0572-2551126

南浔区外办:0572-2633717/3025142

德清县外办:0572-8120242

长兴县外办:0572-6032659/6150351

安吉县外办:0572-5923525

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0572-2668610

申办方式

企业通过法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

服务对象:

本市各单位邀请来华从事经济贸易、科技交流活动的外国人(不含外国副部级及副部级以上人员)。

办理时间: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在上报市外办后3个工作日办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湖州的企业(注册须满6个月)

2、邀请单位对被邀请人在华期间的所有活动负责; 以往邀请外国人来华反馈情况良好。

申报材料:

(1)《外国人来华入浙签证邀请函申请表》

(2)《邀请单位责任承诺书》

(3) 被邀请人护照信息页、最近一次来华签证页及出入境章(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必须6个月以上,最近一次出入境记录在老护照上的,需同时提交老护照信息页)

(4)有效贸易凭证(水单/信用证/提单/完税证明等材料清晰复印件)

(5)如被邀请人的“签证地”与“国籍”不一致,须提供被邀请人在“签证地”国家的有效居留证明。居留证明在老护照上的,须同时提交老护照信息页。

(6)如被邀请人系首次来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须提供被邀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和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非英文,须提供相关英文或中文译件)

(7)湖州市外办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企业用法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在政务网首页搜索栏中输入“外国人来华签证核实单申请”,点击对应查询结果进入办事界面
2、邀请单位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进行线上申报。材料经企业端上报至区(县)外办初审。

3、区(县)外办初审同意后,上报市外办。市外办根据审批权限予以审批发件,或呈报上一级审批部门。

表格下载:

1、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核实单操作手册-政务网申报端

2、外国人来华入浙签证邀请函申报表(2023.8.3更新)

3、2025“白名单”企业外国人来华入浙签证邀请函申请表

4、邀请单位责任承诺书(2025.3.31更新)

5、邀请外国人来华情况反馈表

监管措施:

邀请单位须于被邀请人出境后7日内将邀请外国人来华情况反馈表连同被邀请人来华签证页(含出入境章)进行反馈。反馈材料发送邮件至企业所属区县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