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之七
发布日期: 2025-02-10
来源:中国共产党网
第七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
(二)研究部署巡视工作的重大事项,按照权限制定巡视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审定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统筹谋划推进巡视全覆盖,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统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五)统筹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六)发挥巡视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
(七)统筹加强巡视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八)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其他重要事项。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巡视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