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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512/2023-00001 发文时间:   2023-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主要由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时段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和市外办门户网站(http://wqb.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外办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1楼1111室,邮编:313000,电话:0572-2399605,传真:0572-26650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政办发〔2022〕32号)要求,扎实履行法定公开职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促进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升。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设,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有关事项,修订《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程序。
  (二)持续深化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重点工作公开。在我办网站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按月度公开政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人员招考事项及录用结果等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外事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68条,总阅读量9153072次,全年更新政务动态信息126条,概括类信息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9条,指南1条,条例规定和制度6条,文件及解读3条,主动回应热点6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信息6条,计划总结及报告3条,在线办理95件。用好“湖州外事”政务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对外政策、国际交流、领事保护等信息,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方式发布信息679条,其中微信总阅读量138416次。
  二是围绕国际交流专题公开。我办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国际交流”专题,微信开设“友城友协”“港澳事务”等专栏,充分展示国际交流功能特色,拓展我市对外开放新局面。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精准服务。通过我办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中英双语疫情防控信息、邀请外国人来华相关信息和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提示,及时发布最新签证政策,确保政策调整宣介到位,积极为全市复工复产营造更加便利、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三)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收到1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不予处理的情况,也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我办门户网站显著区域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确保受理渠道畅通。
  (四)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设置“政务公开”频道,设立各类政策栏目,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强化意见征集服务。通过意见征集、互动平台等加强沟通互动,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增强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三是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严格履行对外联系电话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优化咨询互动平台,升级互动平台智能问答功能,及时回复互动留言。
  (五)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智能搜索、适老化和无障碍技术措施设置到位。每月、每季度对网站进行自查整改,每周对错误表述、异常链接进行纠正,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日报反馈,确保信息正确规范。
  (六)持续加强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
  进一步健全前置审查机制。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强化风险防范。集中培训有关内容,细化工作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向“公众需要”视角、“公开即服务”的目标导向仍有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多样性;二是修订《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培训解读,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聚焦公众关切,强化惠企政策推送,加强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政策等信息发布,不断提升精准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