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市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外事和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外事和侨务工作,统筹全市侨联工作;组织拟订有关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督促实施。
2.协调市级各部门的外事和侨务活动;协同各部门和各县区处理重大涉外和涉侨事项;协助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做好需要地方配合的外事和侨务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经济工作,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做好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政策的指导,推动对外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
4.负责办理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审批、报批及护照、签证等有关手续;负责办理本市邀请外国人来华的相关事项;负责因公护照和通行证的收缴和保管工作;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出国团组或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
5.负责开展本市与外国缔结友好关系活动;指导并管理县区与外国开展建立友好关系活动。
6.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掌握外国人在本市活动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性涉外事(案)件。
7.负责接待应邀来访的外宾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驻华使领馆人员;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日常联络和交流工作;统筹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开辟、建设、改善、调整和管理本市的涉外参观单位。
8.负责涉港澳事务管理,做好港澳特区知名人士、重要民间团体、著名企业(公司)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9.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系接待和服务工作,密切与归侨侨眷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内外侨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有关涉侨事宜的审核审批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了解和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
11.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指导并参与监督涉侨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12.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配合和协助市委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外国记者来湖采访工作;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配合和协助市纪委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和侨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13.负责认定华侨、归侨、侨眷身份。
14.负责全市外事和侨务干部的教育培训。
15.负责做好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办属事业单位湖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并入本级预算。
二、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外侨办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外侨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经常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市外侨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838.83万元。
(二)关于市外侨办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外侨办2018年收入预算83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4.83万元,占99.5%;省经常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4万元,占0.5%。
(三)关于市外侨办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外侨办2018年支出预算838.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3.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5.34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
(四)关于市外侨办2018年市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外侨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4.8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4.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3万元。
(五)关于市外侨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外侨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4.8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8.01万元,基本支出减少原因:人员变动和基本支出有关标准调整;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上年一次性安排了春节困难群众帮扶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30.20万元,占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9.01万元,占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5.63万元,占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24.20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机关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0万元,包含2个专项经费:一是外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国际友好交流活动经费、驻华使领馆联络经费、干部培训经费和信息公开网络维护费。二是友城拓展联络经费,主要用于友好城市交流经费、友城拓展活动经费和外事宣传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万元,主要用于海外联络交流活动经费、招才引智经费和侨联会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市领导因公出国(境)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8.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机关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40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机关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5.63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机关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市外侨办2018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外侨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45.34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外侨办2018年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外侨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外侨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0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领导及我办陪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64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国外友好城市代表团、驻沪使领馆官员、海外华人华侨和港澳同胞、国外重要民间友好人士等来湖进行交流联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租车费2018年按规定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调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外侨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3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外侨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外侨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外侨办专项公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