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部门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02

湖外侨发〔2018〕2号

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城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湖政办发〔2018〕8号)及湖州中心城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湖分类办〔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总体目标要求,积极发挥机关示范带头作用,按照“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原则,全面推进我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100%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措施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全办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

2.实施分类投放。根据单位实际,由秘书人事处因地制宜地配置齐全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与暂存空间,并及时做好垃圾桶的维护和更换工作,确保垃圾桶的外观清洁和无破损现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桶。鼓励对可回收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垃圾进一步进行细分。

3.实施分类收运。报纸、保密纸各办公室每周五接时移交垃圾分类专管员,统一由湖州华宇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有害垃圾由分类专管员统一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除报纸、保密纸外的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收运。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结合单位实际,成立市外侨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建平任组长,党组成员、秘书人事处处长蒋晓霞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人事处,蒋晓霞兼任管理人员,沈美华、陈奇任专管员,具体负责全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分类管理。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明确各种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同时垃圾分类联络员(专管员)要及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将办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结合正风肃纪检查做好本办及下属单位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全办垃圾分类的指导、协调、宣传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并召开会议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确保我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

201833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