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作”事由邀请函审发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通知精神,自即日起我办作为被授权单位将不再出具有关“工作”事由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特此通知。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可咨询我办 (咨询电话:0572-2665087) 。
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