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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3-03

  一、湖州市外侨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外事和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外事和侨务工作,统筹全市侨联工作;组织拟订有关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督促实施。

  2.协调市级各部门的外事和侨务活动;协同各部门和各县区处理重大涉外和涉侨事项;协助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做好需要地方配合的外事和侨务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经济工作,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做好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政策的指导,推动对外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

  4.负责办理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审批、报批及护照、签证等有关手续;负责办理本市邀请外国人来华的相关事项;负责因公护照和通行证的收缴和保管工作;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出国团组或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

  5.负责开展本市与外国缔结友好关系活动;指导并管理县区与外国开展建立友好关系活动。

  6.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掌握外国人在本市活动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性涉外事(案)件。

  7.负责接待应邀来访的外宾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驻华使领馆人员;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日常联络和交流工作;统筹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开辟、建设、改善、调整和管理本市的涉外参观单位。

  8.负责涉港澳事务管理,做好港澳特区知名人士、重要民间团体、著名企业(公司)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9.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系接待和服务工作,密切与归侨侨眷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内外侨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有关涉侨事宜的审核审批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了解和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

  11.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指导并参与监督涉侨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12.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配合和协助市委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外国记者来湖采访工作;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配合和协助市纪委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和侨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13.负责认定华侨、归侨、侨眷身份。

  14.负责全市外事和侨务干部的教育培训。

  15.负责做好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外侨办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办属事业单位湖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预算。

  二、湖州市外侨办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湖州市外侨办2016年收入预算75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42.44万元,占98.39 %;上年结转收入12.18万元,占1.61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湖州市外侨办2016年支出预算754.6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42万元(按类级科目)。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0.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80万元,项目支出329.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98.37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机关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支出253.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80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5万元,包含2个专项经费:

  一是外事专项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与国外友好城市就教育、科技、文化及经贸领域开展交流活动,完成上级外事部门交办的外事接待任务;用于与使领馆官员定期联络,尤其是做好“一带一路”国家领馆官员来湖考察和接待工作;用于召开全市外侨工作会议、工作推进会和辅导讲座,举办全市外事专办员培训班,以及本办机关干部参加上级各类培训等费用。

  二是友城拓展联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对外友城渠道拓展和友城交流宣传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湖考察的海外华侨华人客商、港澳同胞;按照侨联章程,召开市侨联全委会、常委会;积极宣传南太湖精英计划,联络和邀请海外专业人士来湖考察、项目洽谈以及参加全国、省有关招才引智活动等费用。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212.18万元,主要是市领导因公出国(境)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6.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工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42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机关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预算39.6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国外友好城市代表团、驻沪使领馆官员、海外华人华侨和港澳同胞、国外重要民间友好人士等来湖进行工作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9.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由相关部门实行总额控制。

  3.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12.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附件下载:2016预算公开表(外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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